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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及处理办法
发布者:bat365官网登录入口     发布日期:2016-09-20     阅读次数:1881

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及处理办法

(修订稿)

为切实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及学风建设,在全校研究生中营造求实、诚信、向上的学术风气,防范学术不端行为,结合实际,特修订本办法。

一、检测范围

申请我校博士、硕士学位的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。未检测的学位论文一律不予评审。

二、检测相关要求

1、要求学位论文是删除图片的word文档电子版,以“学院_学号_姓名”命名,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以“学院_姓名”命名。

2、研究生须于每年4月15日、10月15日之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及《江西农业大学学术型/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批表》交至院(所)教学秘书,收齐后统一交至研究生处,研究生处不受理个人申请。每年4月20日、10月20日之前结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,逾期后果自负。

3、研究生处将学位论文检测结果通过院(所)分管领导反馈学科负责人和研究生指导教师。

三、检测结果处理

1、学位论文检测相似比在30%以下者,经导师和学科负责人认定学位论文在关键(点)技术及关键创新之处无不端学术行为,研究生处同意,可进行论文评审。

2、学位论文检测相似比在30%(含)-50%,研究生认真修改后,经导师和学科负责人认定学位论文在关键(点)技术及关键创新之处无不端学术行为,研究生处同意,方可进行论文评审。

3、学位论文检测相似比在50%及以上者,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。

4、凡申请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的研究生,均须按程序完成并提交《江西农业大学学术型/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批表》,否则视为自动永久放弃申请学位资格。

5、若学位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,经专家认定,研究生处视情节轻重给予研究生批评教育、警告、严重警告、推迟申请学位直至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等处分,并视情节轻重建议学校按《江西农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》(赣农大发[2009]59号)文件规定给予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应处理。

四、其他

1、由于资源有限,每篇学位论文原则上只提供一次检测机会。

2、若对论文检测处理有异议,一般应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裁决,重大问题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裁决。

3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此前办法同时废止。